2015年3月5日 星期四

【沃草】北市「保護區」爭議再起 薇閣國小案遭退回20150306

台北市政府於柯文哲就任市長後,今(5)日召開首次都市計畫委員會。其中,郝市府時代通過的「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因可能為慈濟內湖開發案等「保護區」大開方便之門而引發爭議。繼內湖慈濟案引發各界關注後,都委會今日就同樣涉及保護區開發爭議的北投薇閣小學個案變更進行討論,最後,都委會認為全案並無個案變更的急迫與必要性,因此,達成決議將薇閣小學案退回,待日後進行北投區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再一併納入討論。

今天台北市政府召開都市計畫委員會第668次會議,由於這是柯文哲當選後都委會首次開會,加上會議攸關未來北市府保護區處理原則,柯市府對於都市計畫涉及爭議時會採取那些有別於前任市長郝龍斌主政時的措施,成為公民團體及各家媒體共同關注的焦點。

會議一開始,即先就第667次會議結論進行確認。然而,上次會議都委會達成共識之「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多項決議引用《都市計畫法》第27條規定,被公民團體視為濫用都市計畫變更法規,試圖為保護區開發鬆綁解套,因而引發爭議。

長期參與反慈濟內湖開發案,並於去年當選為大湖里里長的洪美惠,於都委會中發言表示,正是因為都計法27條遭到濫用,才會產生現在台北市多件涉及保護區的個案變更爭議。洪美惠同時批評,像是保護區處理原則第四條「惟坡度平緩,且無歷史山崩、無外圍邊坡崩塌及土石流影響情形下,得檢討或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變更為其他使用分區」,根本就是凌駕了都計法26條「都市計畫發布後,不得隨時任意變更」的規定。洪美惠表示,自己雖然不是很懂法規,但依法理的邏輯,都委會的共識原則本來就不應成為凌駕法令的適用通則。

都委會委員、同時是台北市地政局長的李得全也於會中表示,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仍存有許多爭議,不應該在這次都委會中討論「視為往後處理保護區變更爭議適用通則」的授權問題。李得全同時表示,如薇閣小學個案變更這類涉及保護區的案件,應該要依照都計法27條相關規定,不符合條件就應退回,循通盤檢討的法定程序進行審查。

因保護區處理原則牽動慈濟內湖案等個案變更,且其中仍有許多爭議待解,擔任主席的副市長林榮欽也於會中做出回應,表示未來處理原則會再進行修正,與時俱進。

撰稿:蕭長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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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里里長洪美惠於都委會中發言表示,正因為都計法27條遭到濫用,才會衍生現在台北市多件涉及保護區的個案變更爭議。(攝影:蕭長展)
擔任今日都委會主席的副市長林榮欽對「全市性保護區處理原則」爭議做出回應,表示未來處理原則會再進行修正,與時俱進。(攝影:蕭長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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